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熔剂厂回转窑新建原料除尘系统、成品及 冷却除尘系统工程电袋除尘器提标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张慧2019-09-04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熔剂厂回转窑新建原料除尘系统、成品及
冷却除尘系统工程电袋除尘器提标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2019年8月29日发布的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设备处对“熔剂厂回转窑新建原料除尘系统、成品及冷却除尘系统工程电袋除尘器提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中,需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条资质等级要求中B标段:“投标单位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除尘器专业制造厂家,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要求”,变更为“投标单位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除尘器专业制造厂家,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