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2025-023“动力厂5号环冷余热锅炉低压省煤器 大修工程”变更公告
张慧2026-03-27
首钢长钢2025-023“动力厂5号环冷余热锅炉低压省煤器
大修工程”变更公告
2026年3月23日发布的首钢长钢动力厂对“5号环冷余热锅炉低压省煤器大修工程”的招标文件中,需将第一章第三条中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B)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A/B)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承诺在确定中标人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B)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A/B)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承诺在确定中标人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中心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