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2025-040“安全处防暑降温汽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付霞
2025-05-21

首钢长钢2025-040“安全处防暑降温汽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全处防暑降温汽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

2.1项目概况:

2.1.1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对“安全处防暑降温汽水采购项目”组织公开现场招标评选中标单位。

2.1.2项目名称:安全处防暑降温汽水采购项目

2.1.3项目编号:长招办2025-040

2.1.4招标数量:汽水:总计645000升;桶装。(详见清单)

2.1.5项目使用地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2.1.6交货期:2025年10月30日前按需求分批交货。合同履行完毕后,按实际供应数量及价格进行结算。

2.1.7其他: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采购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规定,以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电子)承兑汇票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若不响应付款方式请在附件报价单中写明,不写或漏写视同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8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汽水(碳酸饮料)、(桶规限定为20L/桶或25L/桶规格,及甲方需求的包装规格)、招标控制价3.85元/升(含税单价)。(第五章商务与技术参数要求)。

①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高者为准),同时执行招标人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现场使用和安装要求。

②供应商应保证其交付给招标人的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招标人实施技术侵犯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1.9验收标准:根据国标或相关行业标准,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按合同条款及第五章技术规格书内容要求验收,以招标人现场检验验收使用为准。

2.1.10质量保证:质量三包,所供产品符合国标、行标或企标(以高者为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及现场安装、使用要求。

2.1.11供货保证:能依招标人需求保证按期供货。

2.1.12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以保鲜桶装方式或招标人需求的包装方式进行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执行招标人当地政府以上排放标准,若未按此规定执行带来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载重量执行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运费及运费险等由中标候选人承担,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产品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厂区多个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为汽水的生产制造厂家,具备碳酸饮料类食品的生产许可。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1.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投标公正等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信用中国查询无经营异常。

四、报名资料审核

4.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2748365843@qq.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②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网上查询记录、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⑤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网站的查询报告。

⑦投标人投标信息一览表。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在法务审计处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说明。

现场报名时以上材料如提供彩印件或扫描件无效

4.2资格审核:

4.2.1时间:2025年5月28日 17:00 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4.2.2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4.2.3联系人:董重阳、李婷

4.2.4电话: 0355-5085242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1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5.1.2时间:2025年5月28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5.1.3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五楼招标办(长钢营销楼五楼西)

5.1.4联系人:付霞(0355-5085102)

5.2现场技术咨询(按需)

5.2.1时间:2025年5月28日17:30前

5.2.2地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5.2.3联系人:韩旭进13934308836                                                                    

5.3投标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5.3.1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8:30-9:00

5.3.2招标文件递交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五楼招标大厅

5.3.3联系人:付霞(0355-5085102)

5.4开标时间和地点

5.4.1报到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9:00

5.4.2报到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五楼招标大厅

5.4.3联系人:韩旭进1393430883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钢长治钢铁公司

(https://www.changgang.com/home/notice/index/category_id/1.html)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治市郊区故县东大街9号

联系人:韩旭进

联系方式:13934308836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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