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公司2024-012“焦化厂、炼铁厂及熔剂厂用氨水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张慧
2024-02-23

012附件.doc

首钢长钢公司关于投标报名相关问题的解答汇总.xls

报名提供证书查询示范及要求.zip

首钢长钢公司2024-012焦化厂、炼铁厂及熔剂厂用氨水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对“焦化厂、炼铁厂及熔剂厂用氨水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内容A标段:高纯氨水1500吨(结合焦化厂储罐容量及实际使用情况,正常情况2天一车约30吨,实际送货按焦化厂指令送货);B标段:氨水1500吨(炼铁厂、熔剂厂合计量,结合炼铁厂、熔剂厂储罐容量及实际使用情况,炼铁厂正常情况2天一车约30吨,熔剂厂正常情况每次送货10-15吨,实际送货按炼铁厂、熔剂厂指令送货。)。

2、资格要求:

1)A、B标段投标单位为氨水生产厂家或含有氨水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家。(注册日期必须为2018年4月份以前);

2)一般纳税人资格;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无经营异常;

4)投标A、B标段供应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质要求联合体或指定品牌的招标项目除外);

7)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参标;

8)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法务审计处进行资格审查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②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网上查询记录、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⑤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网站的查询截图。

⑦危化品氨水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氨水标段的提供)

⑧投标人信息一览表。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彩印件或扫描件无效。

时间:202434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联系人:李婷 董重阳      联系方式:0355-5085242

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2748365843@qq.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

2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单位持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材料到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34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5楼     

联系人:张       联系方式:0355-5085102  

4、截、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00

截、开标地点:长钢招标大厅(营销楼五楼)

5、招标人:首钢长钢采购中心

联系人:苗旭强     联系方式:0355-5085131

6、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招标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2月23日~3月4日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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