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2-084“熔剂厂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能评手续项目”变更公告
张慧2022-05-10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2-084“熔剂厂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能评手续项目”变更公告
2022年4月28日发布的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处对“熔剂厂煤气综合利用项目能评手续项目”招标文件中,需将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第10项第1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变更为:“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第10项第6条中“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工程咨询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担任过同类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项目协调经验和能力。”变更为:“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咨询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担任过同类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项目协调经验和能力。”。
3.第11项第1条中“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三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变更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中心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