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生活污水处理厂宗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2021-12-27首钢长钢生活污水处理厂宗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第四地质勘察院开展了首钢长钢生活污水处理厂宗地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于2021年7月7日开始至2021年11月10日结束。
经过人员访谈、现场钻探取样及样品测试等调查手段,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首钢长钢生活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水质标准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在作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的前提下,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日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