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环境责任报告

2018-07-11

     

1 .高层致辞

首钢长钢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地把“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放在首位。将节能减排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确保清洁生产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打造绿色工厂,发展绿色经济,开展绿色行动,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2017年环境责任报告书的发布,将首钢长钢公司的环境保护信息,系统、透明、真实地传达给公众,以增进社会对公司的了解,为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能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2.企业概况及编制说明 

2.1企业概况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钢公司)前身为故县铁厂,创建于1946年,是我党亲手建立的第一座红色钢厂,曾为新中国的解放和建设事业做出过重要贡献,被誉为“共和国红色钢铁的摇篮”。2009年8月与首钢集团公司实现跨地区战略重组,成为《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颁布后国有钢铁企业首例跨地区联合重组的成功典范,公司集采矿(煤、石灰石等)、炼焦、炼铁、炼钢、轧材、水泥制造、工程建设、锻压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于一体,具备年产铁260万吨、钢360万吨、材375万吨能力。

主要产品包括H型钢、棒材、线材、热轧带肋钢筋、矿渣水泥、焦炭、煤焦油、粗苯等。钢铁主导产品“上党”牌热轧带肋钢筋荣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国家免检产品”、“山西省标志性名牌产品”等荣誉;锻压机械产品素有“弯卷之冠,中国长锻”美誉;“长钢”牌矿渣硅酸盐水泥为国家免检产品。

2.2 企业环境方针及发展理念

2.2.1环境方针

清洁低碳  科学发展

2.2.2发展理念

务实 创新 高效 绿色

2.3 编制说明 

2.3.1环境报告书涵盖范围

本年度环境报告书涵盖首钢长钢公司各生产单位。

2.3.2报告时限

    本环境报告书报告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4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本报告书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函、来电咨询、指导。

来函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

邮编:046031      电话:0355-5087505         

3 .企业的环保管理状况 

3.1 环保管理机构 

长钢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主任,主管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为委员,全面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归口管理。

长钢公司为强化环保管理,制订了环保责任制,使全体干部职工在履行环保职责和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效提高了环保管理水平。制订有《首钢长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首钢长钢公司环保在线监测管理办法》《首钢长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首钢长钢公司绿化管理办法》等系列环保管理制度,构建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3.2 环境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工作情况 

长钢公司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通过体系策划、贯标培训、方针制定、管理手册和控制程序文件的编写、积极开展体系内部审核,2016年2月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长钢公司积极推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6月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终审报告,山西省环保厅出具了评审意见。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6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计划,逐步开展了清洁生产改造。2017年10月,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6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进行了现场验收,12月向长治市环保局进行了验收备案。

附:1.获得环境体系认证的支持文件(图片)


2.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支持文件(图片)


3.3企业环保教育及培训情况 

2017年,长钢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大气污染治理、两高院环境司法解释等新政策、新要求,及时了解国家环境保护动态和信息,重点抓好职工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多次开展环保专业管理人员、环保设备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环保培训,有效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促进了环保管理工作不断进步。形成各级人员重视环保、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2017年度长钢公司环保教育和培训表

单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范围

长钢公司2017.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行动计划脱产环保管理人员

长钢公司2017.7长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环境应急组织内人员

长钢公司2017.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集中环保管理人员

长钢公司2017.9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集中环保管理人员

长钢公司2017.10辐射安全管理脱产辐射管理与操作人员


3.4 环境信息公开

长钢公司按照政府环保管理部门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方案,环保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源名称、监测方式、监测日期、监测指标名称、监测浓度指标、排放标准限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固废综合利用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等。长钢公司严格按照属地环保要求,定期在国家和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平台公布有关环保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5 环境信息交流

2017年3月长钢公司炼铁厂和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赴沙钢等进行烧结机烟气脱硫技术交流学习。

2017年5月长钢公司焦化厂和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赴山东铁雄焦化等进行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交流学习。

2017年9月长钢公司焦化厂和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赴河北唐山古玉煤焦化公司、邢台中煤旭阳公司等进行焦化区域VOCS治理技术交流学习。

2017年9月长钢公司炼钢厂和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赴贵州水城钢铁有限公司进行连铸坯利用焦炉煤气切割技术交流学习。

2017年9月长钢公司焦化厂和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赴日本新日铁公司进行焦化煤气脱硫技术交流学习。

3.6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长钢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要求和标准,重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认真落实政府部门限产、停产要求和污染物减排措施。2017 年度长钢公司无重大环境问题发生。

3.7 环境监测 

长钢公司下设环境监测站,2016年取得了山西省环保厅颁发的企业环境监测自测证书,全面负责公司污染源监测工作。目前环境监测采取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相结合监测方式。

自动监测系统主要为废气在线自动监测、废水在线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由长治市环保局定期公开发布。手工监测工作,每年按报备的自测方案中手工监测要求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定期在长治市环保网站公开发布。

3.8 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修订了长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8月在长治市郊区环保局备案。长钢公司按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通过实施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迅速响应和开展有效的应急行动,有效消除、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和影响。2017年6月27日在公司旧高炉喷煤区域组织了煤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达到了提高认识,锻炼队伍的目的。

3.9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长钢公司建设项目均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验收备案工作。

2017年7月,完成了8号高炉矿槽除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17年9月,完成了富余煤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17年11月,完成了16.5万吨/年石灰竖窑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2017年6月,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110万吨/年高线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8月份在长治市环保局进行了验收备案。2017年9月,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200万吨焦化一期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10月份在长治市环保局进行了验收备案。

4. 环保目标和措施 

4.1 主要环保目标和任务 

4.1.1  2017年环保指标完成情况

二氧化硫计划排放量2716吨,实际排放2329.17吨,比计划降低386.83吨。

烟粉尘计划排放量2240吨,实际排放1996.06吨,比计划降低243.94吨。

氮氧化物计划排放量3299吨,实际排放2809.92吨,比计划降低489.08吨。

化学需氧量计划排放量257吨,实际排放151.01吨,比计划降低105.99吨。

氨氮计划排放量32.8吨,实际排放13.1吨,比计划降低19.7吨。

4.1.2  2017年重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长钢公司坚持清洁低碳、科学发展理念,按照总量控制,排放达标原则,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控,全年环保设备同步运行率100%,固废等资源实现100%综合利用,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排污总量符合排污许可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全面完成首钢集团公司绿色行动计划治理项目,长钢公司炼铁厂4号、5号烧结机头烟气脱硫改造,8号高炉矿槽除尘改造和炼钢厂转炉二次烟气除尘改造工程按期竣工投运;200万吨/年焦化一期工程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2、按期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购置安装17套环保在线监控设施,对8号高炉热风炉等4套老旧的环保在线监控设备进行了更换,全部按期验收联网。

3、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换证工作,火电、钢铁、焦化三证合一的排污许可证2017年12月份完成换证。

4、全面完成重要活动及重污染天气期间环境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召开等重大活动期间,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7次。预警期间,公司严格落实长治市政府下达的限产减排措施,为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4.2 采取的措施及减排效果

4.2.1 废气治理采取的管理措施、技改项目投入及减排效果

2017年长钢公司实施的废气治理设施大修和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共20项,投入资金25571.17万元,确保了烧结、炼铁、炼钢等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按环保部第9号公告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  

4.2.2 废水治理采取的管理措施、技改项目投入及减排效果

2017年长钢公司废水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资金536.45万元,确保钢铁等生产工序的水污染物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4.2.3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采取的管理措施及减排效果

通过开展技术攻关,烧结脱硫灰作为生产原料应用于瑞昌水泥公司水泥生产。同时通过技术推广,与周边水泥企业开展合作,实现了烧结机脱硫灰全部利用,消除了脱硫灰临时处置环节的环境污染。

4.2.4 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采取的管理措施及减排效果

对原料场出口配套车辆清洗设备、厂区道路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消除了料场无组织排放、车辆粘带和道路扬尘。

4.3危险废物、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等管理情况

公司生产工序产生的危险废物有焦油渣、苯渣、废油等。焦油渣、苯渣等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回用处理,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满足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长钢公司成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建立了相应的辐射管理体系,健全《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放射源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现场管理,在放射源安装位置张贴警示标志,设置危险因素告知牌,起到警示告知作用。通过定期组织对放射源进行维护,巡检,做好日常设备管理,保障了环境安全。

4.4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目前长钢公司建设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55套,污水处理设施7套,经长钢公司环境监测站和长治市环境监测站定期监测,所有环保设施均实现达标排放。重点污染源配备了19套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其中16套用于废气污染源,3套用于废水污染源。所有在线监控系统全部与长治市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在线监控系统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比对监测,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

4.5 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保部2018年第9号公告要求:2018年10月1日起,钢铁、火电、水泥、锅炉等行业要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为满足以上新的环保要求,长钢公司将通过严格落实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断推进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重点推进煤气锅炉脱硫脱硝、原料场储料棚、钢渣处理线等环境治理项目,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进一步改善厂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绩效。

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

1、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排放总量不超排污许可规定。

3、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4、固体废物资源实现100%综合利用。 

5.取得的社会效益

长钢公司通过强化环保设施的高效运行和达标排放,落实环保设施的提标改造,极大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通过余热余压余能资源的综合利用,为长钢公司生活区供暖110万m2,周边村镇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供暖36万m2, 保障了长钢居民及周边村镇基本供暖等相关民生,取得了良好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6.结束语

环境保护任重道远,2018年长钢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托技术进步,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持续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