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首钢长钢公司询2025-020

“包装饮用水采购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包装饮用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

2.1项目概况:

2.1.1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包装饮用水采购项目”组织公开现场比选中标单位。

2.1.2项目名称: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包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2.1.3项目编号:长招办询2025-020

2.1.4比选数量:A标段:70000桶;B标段270000瓶(均为预估量,不作为结算量)

2.1.5项目使用地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2.1.6交货期:2026年12月31日前按需求分批交货。合同履行完毕后,按实际供应数量及价格进行结算。

2.1.7货款支付方式: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采购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规定,以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电子)承兑汇票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若不响应付款方式请在附件4报价单中写明,不写或漏写视同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1.8比选范围及技术要求:

A标段:桶装水(纯净水、净含量不低于18.5L/桶、符合GB19298《食品国安全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不含税采购控制价 7.00元/桶

B标段:瓶装饮用水(净含量550ml/瓶、符合T/CBIA 007标准的熟水)、不含税采购控制价1.15元/瓶

超过采购控制价废标(第五章商务与技术参数要求)。

①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高者为准),同时执行采购人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满足采购人现场使用和安装要求。

②供应商应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技术侵犯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1.9验收标准:根据国标或相关行业标准,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按合同条款及第五章技术规格书内容要求验收,以采购人现场检验验收使用为准。

2.1.10质量保证:质量三包,所供产品符合国标、行标或企标(以高者为准);满足采购人技术规格书要求及现场安装、使用要求。

2.1.11供货保证:能依采购人需求保证按期供货。

2.1.12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费及运费险等由供方承担并将货物交至需方指定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各用水地点。运输车辆必须执行采购人当地政府以上排放标准,若未按此规定执行带来的相关后果全部由响应人承担,载重量执行国家规定,不得超载。

2.1.13比选需按照参加标段缴纳比选保证金。每标段比选保证金额度为壹万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要求外。其中A标段为具有桶装纯净水生产制造厂家,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许可细目表;标段B为制造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许可细目表)或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及相关产品品牌授权书)。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无经营异常。

3.4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5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财务相关报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列入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重点黑名单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不能报名,被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列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单位不能报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同一、交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比选公正等情形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

四、报名资料审核

4.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2748365843@qq.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

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②合法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④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或网上查询记录,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

⑤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网站的查询报告。

⑦投标信息一览表。

4.2比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在法务审计处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说明。

现场报名时以上材料如提供彩印件或扫描件无效

4.2资格审核:

4.2.1时间:2025年8月11日 17:00 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4.2.2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4.2.3联系人:董重阳、李婷

4.2.4电话: 0355-5085242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的领取:

5.1.1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5.1.2时间:2025年8月11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5.1.3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五楼招标办(长钢营销楼五楼西)

5.1.4联系人:付霞(0355-5085102)

5.2现场技术咨询(按需)

5.2.1时间:2025年8月11日17:30前

5.2.2地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5.2.3联系人:韩旭进13934308836                                                                   

5.3比选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5.3.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9:00

5.3.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五楼招标大厅

5.3.3联系人:付霞(0355-5085102)

5.4开标时间和地点

5.4.1报到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

5.4.2报到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五楼招标大厅

5.4.3联系人:韩旭进1393430883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钢长治钢铁公司

(https://www.changgang.com/home/notice/index/category_id/1.html)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治市郊区故县东大街9号

联系人:韩旭进

联系方式:13934308836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2025-020公告附件.docx

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资料(1).docx

首钢长钢公司招标询比竞价相关材料汇总(20250801)(1).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