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2-151“动力厂110kV钢西站110kV组合电器大修项目”变更公告
根据业务需要,现将2022年7月28日发布的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2-151“动力厂110kV钢西站110kV组合电器大修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原条款:
2.资质条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制造能力(厂家)。
3.业绩要求:近三年从事过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大修项目类似业绩或有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销售业绩(厂家),以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5.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项目现场协调经验和能力,近三年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组合电器设备制造厂家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变更为:
2.资质条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或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制造能力(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3.业绩要求:近三年从事过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大修项目类似业绩或有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销售业绩(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以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5.项目经理: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项目现场协调经验和能力,近三年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若组合电器设备制造厂家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