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公司采购中心“生产用熔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对2020年10月份生产用熔剂采购项目进行自行公开招标。内容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A标段:块状石灰石(20mm—40mm), 数量:3.2万吨
B标段:块状石灰石(40mm—80mm) ,数量:2.1万吨
2、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生产厂家;
②投标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税率增值税发票;
③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④新报名单位必须符合附件八要求,招标前联系招标人实地查看。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①报名单位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生产厂家)原件和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无严重违法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到法务审计处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9月22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或营销楼5楼
联系人:董重阳、李婷
联系方式:0355-5085242
②报名单位持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材料到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2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5楼
联系人:赵鹏霄
联系方式:0355-5085102、13720955543
4、截、开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10:00
截、开标地点:长钢招标大厅(营销楼五楼)
5、有意者可登陆首钢长钢公司网站(www.changgang.com“公司公告”)查看详情。
6、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招标公告发布期限: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2日
采购中心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定地址(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地址),企业法人代码(法人代码),主要生产地点设在(生产厂地址)。
兹委托我单位下列代理人代表我方在贵公司全权办理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及合同签订事宜。具体为:1、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提交标书;对开标内容签字确认;接受询标并对标书中有错误或有歧义或根据招标人要求需对标书进一步说明澄清的内容,有权承认、放弃、变更,并签署有关文件。2、签订合同、办理结算、代为收款、处理有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所签的书面文件和从事的代理行为,我方均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2020年 9月20日至2020年11月 20 日.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盖章(行政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签字: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非常高兴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生产用熔剂(招标编号:2020-189)招投标项目。
我公司以下列第 种方式向贵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1、投标现场交纳。
2、向贵公司账户汇款。
3、贵公司欠我公司等额应付款项充抵。
我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特此保证本次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照、印鉴印模、印鉴加盖、人员签字、业绩资料等所有投标资料均真实、合法、客观、有效,不存在任何伪造或不实之情形。同时保证参加本次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确系我公司员工。
同时我们承诺,我公司投标资料如有造假或我公司陈述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贵公司全额予以没收,我公司放弃就此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