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钢渣处理线工程项目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钢渣处理线工程项目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钢渣处理线工程项目

地点:长治市郊区黄碾镇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钢渣处理线工程项目位于长治市郊区黄碾镇辛庄村西北300m,总用地面积约为16720,土地来源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既有土地。新建钢渣自动处理系统一条,年回收利用钢渣50万吨。主要产品为粒径≥60mm粗钢粒子、≤60mm粗钢粒子、细钢粒子。

调试日期:2019年8月21日-2019年9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