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项措施强化社区疫情防控
2020-02-13为切实保护广大职工和社区居民的健康安全,结合潞州区人民政府《“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和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压实全市法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公司推出十项措施强化社区疫情防控。
一、划小网格区域。持续加强钢城小区、校园小区、西沟小区、南岭小区进出人员、车辆管控;针对兵南、兵北、花园、文化、红砖等连片小区,划小管控网格,重新安排布置各小区封闭及人员、车辆进出管控方案;每个小区须明确具体负责的管理人员。
二、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长钢各居民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进出人员必须持本小区通行证及有效证件,22:00—6:00进入人员严格登记信息;每个通行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仅限进出所登记小区,各小区间通行证不能互通,并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乘坐同一车辆所有人员均须持通行证。
三、严格外来人员通行管理。长钢医院、后勤服务中心、瑞顺公司、小学、幼儿园等单位职工,由本单位开具证明办理本单位通行证;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在各居民小区内经营商铺的小区外人员,须持营业执照及有效身份证明在所在小区办理通行证;外部赴长钢医院就诊人员,进入社区须严格登记,除患者外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出社区须持长钢医院当日诊断书或缴费收据等证明材料。在各居民小区居住的租户,与长钢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省人员,须由业务单位开具证明材料办理通行证;在各居民小区居住的其他外省人员,须提供由故县街道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通行证;有外出史的须自行隔离14日后方可办理通行证。
四、完善工作台账。各单位、社区须持续完善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台账,全面掌握每名人员疫情发生期间出行和身体状况,对有重点疫区旅居史、疑似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要做到底清数明、一人不漏。
五、加强森林公园、活动中心、篮球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人员管控。在相关区域设立醒目提醒标志,成立联合巡查队,发现人员在公共场所聚集或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等,及时进行劝导,必要时可协调故县街道办和派出所进行执法。
六、加强商业区管理。小市场游商小贩严禁进入,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联系设立固定摊位、专人专摊,便于管控;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日进行消杀毒,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快递、外卖、送水等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严格动态管理。各单位、社区要实时掌握本单位、社区的职工、居民身体状况,公司职工或社区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对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严格按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及小区、住宅楼单元的封闭隔离、消杀毒等工作。
八、实行挂钩考核机制。对于在厂区内、社区内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的公司职工,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将对该名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于有职工家属在社区公共场所聚集的,职工有义务对其家属进行劝导;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职工思想引导教育工作。
九、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报道,对厂区内、社区内不文明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
十、加强疫情信息管控。公司通过OA系统向各单位公告的各类疫情信息仅限于向公司职工传达,严禁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外传;发现未经许可外传将对相关人员及所在单位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