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集体合同协商会议

侯秀丽
2019-12-11

       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2月6日,公司召开集体合同协商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贾向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春生分别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首席代表就集体合同及其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双方各6名代表。王春生主持会议。

      会上,企业方代表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17—2019年集体合同》和《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19年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汇报;王春生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17—2019年集体合同》和《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19年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总结;职工方代表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0—2022年集体合同(草案)》修订条款进行了说明。

      企业方首席代表贾向刚指出,2017年到2019年,长钢公司认真履行2017—2019年集体合同,把落实集体合同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来抓,在人才队伍建设、薪酬分配制度、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职工培训、劳动合同、劳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同时要求参会的职工代表要给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教育职工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为公司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贡献最大力量。

      职工方首席代表王春生指出,2017年到2019年,是公司加盟首钢10年来经营生产成效最好的三年,集体合同中各项条款得到了很好落实。三年来,公司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大的变化是职工的精气神变了,职工幸福感、荣誉感、归属感不断提升,这些变化看得见,摸得着,得到了职工充分肯定和认可。希望公司今后三年,在完成经营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为职工增加更大的福利。

      最后,双方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0—2022年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平等协商,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