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择优升级看过来:1881人择优晋升,增资25.585万元/月,人均增资136元/月
2020-04-14
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推进择优升级的基础上,2020年,在岗职工择优晋升1881人,增资25.585万元/月,人均增资136元/月【最低增资100元/月,最高增资600元/月(主任师晋升为高级主任师:津贴增400元/月,工资晋升200元/月)】。从4月份开始兑现。
根据《首钢长钢2020年三支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首钢长钢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首钢长钢技术、技能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规定,4月3日前完成了择优升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实施情况
按照职工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各单位以2019年1月-12月为考核期,对2019年底在册并在岗的职工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5个档次。
绩效考评:在聘长钢工匠10人、首钢工匠1人。
职务评聘:
一、考核不合格及降低评聘职务人员核减工资情况——2019年度考核不合格(E)共计6人。其中,炼钢厂、轧钢厂两名职工留用察看处分,期间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供正常劳动发放最低工资标准;工建公司、焦化厂、运输部4人因偷盗、打架、吸毒、旷工等,按照年度考评为E,降低一级岗位工资的规定,给予核减岗位工资,共400元。原聘技师中动力厂检修电工一人,连续两年考评为D,解聘技师职务,相应核减职务津贴200元。
二、按照一管三年原则,因事故考核取消前两年择优晋升资格人员落实情况——为严肃厂规厂纪,提升各层面人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对工作中不主动履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造成公司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贯彻不力和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不仅取消当年择优晋升资格,同时按照一管三年的原则,对前两年择优升级中晋升的职务、职级、工资予以取消,其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恢复晋升前标准。其中,因OA办公文件处理不及时,对质量监督站、炼钢厂两名职工2018年工资晋升,焦化厂、熔剂厂、设备处、计控室四名职工2019年工资晋升,按规定各核减1级岗位工资,共650元。对轧钢厂事故涉及三名职工,取消2020年评先、评优、择优升级资格。对其中两名职工,核减岗位工资200元、100元,职务津贴200元,两人合计700元,并解聘两人技师职务。
职务能上能下,职级能上能下,工资能上能下。
机制活,企业活!以择优升级激发的活力,全力冲刺职代会既定目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