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22-108“熔剂厂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公告
2022年5月30日发布的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设备处对“熔剂厂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文件中,需将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第14条资质等级要求中,5.2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派驻工程的其他技术人员应具有符合工程的相应证书。”变更为:“5.2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派驻工程的其他技术人员应具有符合工程的相应证书。”。
2、投标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由“2022年6月19日17:30前”变更为“2022年6月22日17:30前”;开标时间由“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变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00”。
3、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技术规格书技术变更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中心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