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长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出炉


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月津贴4000元


2019-07-10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企业氛围,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创造的热情和潜能,助力公司转型发展,根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精神,日前,公司制订下发了《长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长钢工匠为内部授予高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是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中技能操作人员职业发展的最高等级;将颁发证书,授予“长钢工匠”称号,给予长钢工匠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月可享受4000元的工匠津贴。

       此次评选管理办法共七章、36条。评选遵循面向基层一线职工;严格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启动实施、 推荐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名单公示、表彰奖励、学习宣传。

      《办法》指出,长钢工匠是指长期在基层一线生产、技术、操作等岗位,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技艺精湛的优秀技能人才,具有解决生产、设备、技术操作重大问题的本领,在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得到广大干部职工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是公司内部授予高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公司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中技能操作人员职业发展的最高等级,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长钢工匠—首钢工匠/长治工匠—三晋工匠—大国工匠,取消“首席技能操作专家”称号,将其纳入长钢工匠,并延伸增设外部荣誉首钢工匠/长治工匠、三晋工匠、大国工匠。

      《办法》指出,长钢工匠人选原则上从高级技师及以上中选拔产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应当在近五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首钢集团及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省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二、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表彰名次,全国冶金行业及其它二类技能竞赛和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前20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和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10名,首钢集团及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5名的;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级政府津贴或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称号的;四、曾获市级以上“金牌工人”或首钢集团及省、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技能标兵等荣誉称号的;五、“五小”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奖励的项目带头人或市级成果一等奖奖励的项目带头人;六、命名为市级以上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军人的;七、钻研技术,创造了在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并被有关部门命名表彰,在同行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八、在开展对标攻关、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取得明显成果,为企业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在300万元以上的;九、其它方面特别突出的。 

  《办法》指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点项目研发中做出特别重大贡献,受到首钢集团及省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部门嘉奖,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的,经长钢工匠评审委员会评审,公司党委会审定后,可以及时授予长钢工匠。长钢工匠每年组织评选一次,每届评选长钢工匠原则上不超过5名,长钢工匠不重复授予。

  《办法》指出,将为长钢工匠在研修学习、切磋技艺、展示技能等方面提供机会,搭建平台,推荐申报参评首钢工匠及省市级以上大工匠,优先作为首钢和省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推荐对象,对已获得同等荣誉的,优先推荐参评上一级荣誉。对荣获首钢工匠、长治工匠、三晋工匠、大国工匠称号的,首钢工匠按照《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待遇规定执行;长治工匠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月享受1万元工匠津贴;三晋工匠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按月享受1.5万元工匠津贴;大国工匠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重奖。

  《办法》指出,对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获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荣誉奖项,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长钢工匠,探索实行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鼓励各单位吸纳长钢工匠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

  《办法》指出,建立以长钢工匠获得者命名的创新工作室,工会给予每个创新工作室2-3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长钢工匠已作为市级以上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军人的,在原有工作室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一次性资金支持2万元,对新成立的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3万元),鼓励长钢工匠投身团队攻关,深化“名师带徒”、“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创新实践,以点带面、搞好传帮带,形成辐射示范效应。长钢工匠享受长钢劳模休疗养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办法》还对长钢工匠的日常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